一、实验室防火、防盗、防事故工作要作为中心的重要工作来抓,做到有计划、有布置、有检查、有总结。有关防火事宜遵循教育部关于发布教育行业标准《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》的通知教发函〔2023〕68号。 二、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定期对实验室进行防火、防盗、防事故安全检查,做好安全检查记录,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。 三、消防器材必须放在固定、明显、便于取用的地点,并明显标记,严禁随意挪用。要及时申请增加、更换、调整和维护消防器材,保证完好能用。 四、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提高“四种能力”,做到“三懂三会” :懂实验室火灾危险性,会拨打火警电话“ 五、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,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。 六、实验中出现任何不正常现象,必须立即切断电源,查明原因,排除故障后再恢复实验。 七、实验室房门、走廊、消防通道要保持通畅,禁止堆放杂物。 八、实验室房门钥匙要由实验室人员专人保管,不得私自交给他人,不得私自更换门锁,不得私自增配钥匙。更换门锁,增配钥匙由中心办公室统一办理。 九、发生火灾、污染和盗窃事故时,要根据情况采取应对措施,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,情况严重时,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。 十、实验室管理人员须严格做好实验室日志,责任分明,交接清楚,若出现责任不明事故,由管理责任人和使用人共同承担,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 |